一、出国过安检的时候能带几个电脑?怎么算重量?
两台左右是允许的,太多就不行了,出国不允许带太多电脑主要是为了防止走私。两台电脑可以说成是自己的工作电脑。
如果电脑放在手提包里面不算行李重量,如果放在行李箱里面托运就算行李重量。
出国安检主要不能带如下违禁品,其他的只要不超量一般允许过安检:
(a) 枪械,包括猎枪、气枪、牲口麻醉屠宰机、推膛式枪、信号枪、起步枪、弹药、复制或仿制枪械、弩。
(b) 爆炸品,包括军用、商用或自制爆炸品、爆炸装置、雷管、催泪子弹、榴弹、地雷及其它爆炸军火、复制或仿制爆炸品或装置。
(c) 原装或经改装可引致他人受伤的尖锐或有刀刃对象、弹簧折刀、重力弹簧折刀、短剑、匕首、阔头弯刀、其它真正或礼仪用的刀,不论其刀刃属何种长度或类型,包括有鞘的刀、短剑、小佩剑、剃刀、解剖刀、碎冰锥、剑、剑杖、内藏刀刃的雨伞、鱼叉、矛或箭。
(d) 含有使人伤残物质的物品,包括催泪气体、梅斯催泪毒气及各类亚磷酸。
(e) 高度易燃物质(例如汽油、打火机燃料等)。
(f) 容量超过500毫升的气体容器及喷雾器。
(g) 指节铜套、球棒、短棍及打谷用的连枷。
二、坐飞机不能带哪些东西?
1、 枪械,
2、爆炸品,包括军用、商用或自制爆炸品、爆炸装置、雷管、催泪子弹、榴弹、地雷及其它爆炸军火、复制或仿制爆炸品或装置。 3、 原装或经改装可引致他人受伤的尖锐或有刀刃对象、弹簧折刀、重力弹簧折刀、短剑、匕首、阔头弯刀、其它真正或礼仪用的刀,不论其刀刃属何种长度或类型,包括有鞘的刀、短剑、小佩剑、剃刀、解剖刀、碎冰锥、剑、剑杖、内藏刀刃的雨伞、鱼叉、矛或箭。 4、 含有使人伤残物质的物品,包括催泪气体、梅斯催泪毒气及各类亚磷酸。 5、高度易燃物质(例如汽油、打火机燃料等)。 6、 容量超过500毫升的气体容器及喷雾器。 7、 指节铜套、球棒、短棍及打谷用的连枷。
以下是可携带的危险品和其规限:
一只打火机或安全火柴〔须随身携带〕
药用或梳妆物品〔每一单件净重少于0.5公升,总净重少于2公升,非放射性,可有喷雾罐,如香水、喷发胶〕
产生热量的物品〔如高热电灯,其能源装置须拆下作随身行李携带) 电池〔终端须绝缘以防止短路生火) 电动轮椅、干冰、体育运动用弹药须特别处理及获航空公司准许。
三、从新加坡坐飞机回国能带什么不能带什么
通常情况,手提行李总重量不要超过7公斤,每件行李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乘坐美加航线的旅客只能随身携带一件手提行李。(部分航空公司有特殊重量限制规定,请旅客留意机票上的提示,或向航空公司咨询。
经济舱旅客的免费托运行李限额为20公斤,经济舱持学生护照的旅客,可以免费托运的行李限额为30公斤;公务舱免费托运行李限额为30公斤;头等舱免费托运行李限额为40公斤。
不可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物品有:重要文件和资料、证券、货币、汇票、珠宝、贵重金属及其制品、古玩字画、易碎易损坏物品、易腐物品、样品、旅行证件、贵重物品等。(具体请向航空公司问询) 。
请您在托运行李前注意清除行李箱/袋上的废旧行李条及有条码的标签,以确保您的行李正确运至目的地。
哪些物品是禁止随身携带也禁止托运的?
枪支弹药、管制刀具、警械、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机气、酒精、油漆、烟花爆竹)、腐蚀性物品、剧毒物品以及其他危险品。
可携带的新加坡有名商品:手表、饰品、手袋、香烟等。
四、坐飞机时,不该带什么?
飞机违禁物
以下为违禁物品的例子∶
(a) 枪械
(b) 爆炸品
(c) 原装或经改装可引致他人受伤的尖锐或有刀刃对象、弹簧折刀、重力弹簧折刀、短剑、匕首、阔头弯刀、其它真正或礼仪用的刀,不论其刀刃属何种长度或类型,包括有鞘的刀、短剑、小佩剑、剃刀、解剖刀、碎冰锥、剑、剑杖、内藏刀刃的雨伞、鱼叉、矛或箭。
(d) 含有使人伤残物质的物品,包括催泪气体、梅斯催泪毒气及各类亚磷酸。
(e) 高度易燃物质(例如汽油、打火机燃料等)。
(f) 容量超过500毫升的气体容器及喷雾器。
(g) 指节铜套、球棒、短棍及打谷用的连枷。
以下是可携带的危险品和其规限:
一只打火机或安全火柴〔须随身携带〕
药用或梳妆物品〔每一单件净重少于0.5公升,总净重少于2公升,非放射性,可有喷雾罐,如香水、喷发胶〕
产生热量的物品〔如高热电灯,其能源装置须拆下作随身行李携带)
电池〔终端须绝缘以防止短路生火)
电动轮椅、干冰、体育运动用弹药须特别处理及获航空公司准许。
可携带之物品例子:
6 厘米长度以下 指甲夹( 不包括锉 )
圆头剪刀及刀锋不超过 5 厘米
圆头指甲锉 等等...
五、在飞机上什么不能带
枪械,原装或经改装可引致他人受伤的尖锐或有刀刃对象、弹簧折刀、重力弹簧折刀、短剑、匕首、阔头弯刀、其它真正或礼仪用的刀,不论其刀刃属何种长度或类型,包括有鞘的刀、短剑、小佩剑、剃刀、解剖刀、碎冰锥、剑、剑杖、内藏刀刃的雨伞、鱼叉、矛或箭。 含有使人伤残物质的物品,包括催泪气体、梅斯催泪毒气及各类亚磷酸。
高度易燃物质(例如汽油、打火机燃料等)。
容量超过500毫升的气体容器及喷雾器。
指节铜套、球棒、短棍及打谷用的连枷。
以下是可携带的危险品和其规限:
一只打火机或安全火柴〔须随身携带〕
药用或梳妆物品〔每一单件净重少于0.5公升,总净重少于2公升,非放射性,可有喷雾罐,如香水、喷发胶〕
产生热量的物品〔如高热电灯,其能源装置须拆下作随身行李携带)
电池〔终端须绝缘以防止短路生火)
电动轮椅、干冰、体育运动用弹药须特别处理及获航空公司准许。
可携带之物品例子:
6 厘米长度以下 指甲夹( 不包括锉 )
圆头剪刀及刀锋不超过 5 厘米
圆头指甲锉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