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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249 2024-03-09 19:44 admin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流程

  养老保险方面:

一、在职参保方面

(一)、参保单位申请增加人员所需材料:

1、增员表两份(加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参保单位申请减少人员所需材料:

1、减员表两份(加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统筹外(省外及厦门)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原参保地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参保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户口本及复印件(首页及参保人个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5、新参保单位填写增员表(由社保中心增员)

统筹内(省内转移,不包括厦门)

新参保单位增员后提交: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原参保地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1、申请转出人员从原参保单位减员

2、申请转出人员身份证及复印

三、退休管理方面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申请所需材料

1、福建省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3份(需要单位盖章,如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或者个体户,需本人需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3、银行卡复印件3份(具体银行看所在单位,需与经办业务人员询问);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复印户主及本人部分);

5、社保手册和个人职工档案;

6、有申请政策性补缴参保人员,需提供申请补缴材料及补缴发票;

7、有参军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入伍登记表和退伍审批表;

8、有参加上山下乡的参保人员,需提供知青材料。

(二)、退休死亡申请一次性待遇所需材料

1、死亡人员火化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火化证和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纸

(三)、在职死亡申请一次性待遇所需材料:

1、死亡人员火化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火化证和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纸

2、死亡人员社保手册及参加养老保险材料(需要收回);

3、继承人与死者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户口本、结婚证等);

4、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继承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具体银行看所在单位,需与经办业务人员询问)。

工伤保险方面:

(一)、注意事项:

1、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在3天内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工伤发生之日起30天内应到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工伤认定。

(二)、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所需材料:

1、《漳州市企业职工因工伤残(亡)待遇支出审批表》一份

2、工伤事故备案表一份

3、工伤认定书一份(原件)

4、工伤认定申请表一份(原件)

5、医疗机构住院发票及发票清单(都需原件,发票背面必须有患者签名)

6、医疗机构疾病证明书(原件)

7、医疗机构出院小结(原件)(若有手术需提供手术记录单,身体内若有内置,如:钢板、螺丝等需内置材料的合格证)

8、病例复印件(封面与首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9、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职工伤情证明(医疗费用上万元需提供)

11、如有鉴定伤残等级,需工伤等级鉴定书,如果无鉴定伤残等级必须填一份“填表说明”;

12、交通事故需要另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有关结论性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