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汕头特殊门诊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每月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申报限额以内部分由统筹基金按75%的比例支付。
参保人享受其他门诊特定病种待遇为:起付标准以上、年度基本医疗费用限额以内部分由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
参保人符合规定设立家庭病床的,其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在4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
二、汕头蚝螺煎蛋的做法?
原料:
蚝蛎200克、鸡蛋2、韭菜20克。调料:盐2克、生抽5克、料酒少许、红薯粉适量、姜末少许、油10ML。
蚝蛎煎蛋
做法:
1、将蚝蛎洗净沥干,注意去除小石头和沙子。
2、鸡蛋加盐、料酒打成蛋液备用,韭菜切成段。
3、红薯粉加少许水调成水淀粉备用。
4、取平底锅,倒油烧热,倒姜末爆香,把蚝蛎倒入锅里,此时蚝蛎受热会出水,依次倒入红薯水淀粉、鸡蛋液、撒上韭菜,用中小火,慢慢转动平底锅,摊成蛋饼,切记不要翻面。
三、汕头哪家有炭烧响螺?
老三烧烤店。该店位于汕头市金平区小公园名小吃一条街的永安路115号,所出售的炭烧响螺货源好,无使用食品添加剂,口味独特,回头客多。
四、汕头特殊门诊怎么报销多?
一般诊疗费报销70%、其它基本医疗费用报销50%,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一档20元,二档80元。
参保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一个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费用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待遇,门诊特定病种待遇、住院待遇及家庭病床待遇。(一)普通门诊待遇。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以按照比例报销。具体是:一般诊疗费报销70%、其它基本医疗费用报销50%,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一档20元,二档80元。限额在当年度使用,不结转,家庭成员之间的费用限额可以合并使用。(二)门诊特定病种待遇。(三)住院待遇。参保人因疾病、意外事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可报销。除以上待遇外,参保人住院还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按一档缴费的参保人一个年度内住院基本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以上、按二档缴费的参保人超过10000元以上的部分,属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按照一档50%、二档60%的比例予以报销,大病保险不设定最高支付限额。五、汕头申请特殊病种条件?
1.
已办理常住异地手续且在其备案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门诊费用的,或在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只限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人;
2.
在居住地的社区康复诊所、慢性病防治站就医购药的城镇职工医保精神病参保病人;
3.
肾脏、肝脏、骨髓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品,到药品生产厂家或者开展手术的医疗机构购药的城镇职工参保人;因肾脏等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参照职工医保有关规定在药品生产厂家、开展手术的医疗机构或者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六、汕头医保特殊病种报销?
自2021年3月1日起汕头市正式实施医保门诊特定病种新规定贯彻落实省医保局关于执行全省统一的52个门诊特定病种项目的要求,并保留我市原已开展但未列入省规定范围的3个病种项目。
从原来的居民医保参保人门诊特定病种28个,职工医保参保人门诊特定病种34个,统一调整到55个‘门特’病种,近年来参保人反映比较强烈的,比如丙型肝炎以及心脏移植的术后抗排斥治疗等多个病种,都在本次的调整纳入范围之内。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简明表:
备注:1.参保人从备案成功的次月起可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2.结核病(活动期)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耐多药肺结核有效期不超过24个月,其它病种有效期不超过36个月,期满后仍需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应当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3.试点病种参保人在公布的治疗机构中就医、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支付,未在公布的治疗机构中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急诊除外);
4.常住异地参保人可在本人选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鉴定。
5.鉴定高血压的参保人只能在协议医疗机构就医购药。
6.若参保人员类别发生变化,门特参保人应及时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重新办理认定手续。
七、广东汕头特殊门诊办理流程?
汕头特殊门诊办理流程如下。先提交巜特殊门诊病种申请表》《医保手册》相关病历资料和文件。符合条件发放巜特殊门诊病种专用病历》。
八、汕头吃响螺最好地方?
汕头是一个非常有名的海鲜之都,其中的响螺更是非常有名。而在汕头,吃响螺最好的地方莫过于澄海区的大铭响螺。大铭响螺是一家历史悠久的响螺店,它的响螺肉质鲜美、口感细腻,而且汤汁醇厚,更是美味无比,让人回味无穷。除了响螺,这家店还有很多其他的美食,比如鲍鱼、鱼翅等等,都非常值得一试。总之,如果你想品尝正宗的汕头响螺,那么大铭响螺绝对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九、汕头特殊门诊终身有效病种?
为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特定病种保障待遇,减轻参保人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完善门诊特定病种医保政策,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一是扩大保障范围。按照全省统一52个门诊特定病种项目的要求,保留汕头市原已开展但未列入的3个项目,整合原居民医保(28个)、职工医保(34个)项目,统一增加至55个病种项目,消除与省内其他地市门特病种保障范畴的差异。
二是提高待遇水平。取消起付标准,对参保人诊治门特病种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再设定个人起付线。纳入大病保险,个人负担的门特病种合规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可享受最高达50万元的“二次报销”额度(与住院、家庭病床共享限额)。取消15个I类病种支付限额,参照住院享受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待遇。
三是优化便民服务。办妥备案当日即享受待遇,门特病种备案审核从医保经办机构前移至医疗机构,就医确诊时可同步办理备案,待遇当日生效。科学设定有效期,30个需要长期治疗且治疗方案相对稳定的病种,一次备案、终身有效。延长医保处方时限,可根据病情需要将单次处方用药量从4周延长到12周。统一门特病种就医备案管理,参保患者不分职工或居民医保,按规定在医疗机构办理认证后,可按病种类别的就医规定分别在提供门特病种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方便参保患者购药。
十、汕头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规定?
投保人特殊门诊报销的规定是。不设起付线,一类病种和二类部分病种报销比例统一为职工80%,居民百分之75%。其他病种统一报销比例是70%。